肉禽类罐头出口报关注意事项

2021-09-21 浏览次数:203

肉禽类罐头出口报关注意事项

1,出口企业资质

国家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企业需要在海关进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随着海关行政审批的流程简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已经很简单了,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在线即可提出申请。

2,出口产品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应条款规定:“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进口国家(地区)无相关标准且合同未有要求的,应当保证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在我国,罐头食品生产主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来执行。

该标准对原料、理化指标、污染物和真菌毒素**、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国外,不同国家通常会就微生物**、污染物和真菌毒素**、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企业卫生条件等,对肉禽类罐头进行一些限制。企业需根据目标国家(地区)要求,有针对性的生产符合对方要求的产品。

3,食品出口报关流程及要点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出口前应当向生产企业所在地海关申报办理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手续。

(2)海关对出口肉禽类罐头进行合格评定,主要根据输入国家(地区)的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标准、品质及买卖双方合同中有关检验检疫要求,结合申请材料、企业监管、现场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结果等来进行综合判定。

(3)企业应按照输入国家(地区)的要求,向海关申请出具品质证书、卫生证书、健康证书、烹饪证书、兽医(卫生)证书等检验检疫证书,由具有资质的加工食品签证官、签证兽医官审核、签发,确保出口肉禽类罐头在国外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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